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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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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晓阳、谢祚兵律师代理佛山市南海区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日期:2018-08-01

基本信息


审理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案  号:(2016)粤0605民初12415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  由:劳动争议

裁判日期:2016-09-26

法  官: 姚淑玲

审理程序:一审

原  告:佛山市东芳辉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被  告:张方席

原告代理律师:王观涛 [广东提德律师事务所]

被告代理律师:

谢祚兵 [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

谢晓阳 [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

文书性质:裁定

文书正文


当事人信息

原告:佛山市东芳辉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法定代表人:梁凯。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观涛,广东提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方席,男,汉族,住广东省英德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祚兵,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晓阳,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6年7月28日立案受理了上列原、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法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佛山市东芳辉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本案按原告撤诉结案,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姚淑玲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书记员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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