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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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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万元假冒注册商标案

发布日期:2025-03-25

【辩护律师】

苏桂蓉、郭明亮

【案情简介】

被告人曾某某自2023年1月开始在没有获得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找人组装积家、百达翡丽、江诗丹顿品牌注册商标的手表,组装后存放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某楼盘的商品房内销售。曾某某通过微信接单后,把组装成成品的手表拿到广州站西钟表市场约定的地点进行交货和收款。被告人曾某某还以每月3000元的工资雇佣被告人邱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每日接送其往返,也有安排邱某某独自到广州站西钟表市场交货。2023年8月5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在接到积家、百达翡丽、江诗丹顿品牌授权的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业务员的举报,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某楼盘的商品房内将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被告人曾某某和邱某某抓获,现场缴获了假冒注册商标的手表243块(经鉴定手表的正品零售价合计5009.6万元)和一批手表的零件和工具。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查明了曾某某在微信上向多个买家销售手表合计收款75608元。2023年9月7日检察院对曾某某和邱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日公安机关同意对曾某某和邱某某取保候审,2024年8月6日南海区检察院向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两被告人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才分别委托我所郭明亮律师和苏桂蓉律师作为刑事辩护人。两被告人在公安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后误以为人都放出来了检察院后面肯定不会起诉或者至少不会提实刑的量刑建议,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理解,自从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证之后,只要证据充分能够定罪,检察院基本都会移送审查起诉。两位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采取全流程的辩护措施。首先,分别向检察院申请阅卷,阅卷时进行证据的进行分类进行统计对比,列出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各类证据,对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以及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审查起诉阶段和检察官做好良性的沟通,及时提交对当事人有利的资料和法律意见。与被告人深入沟通后,被告人也同意向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争取获得较轻的量刑建议。其次,法院审判阶段,两位律师庭前就积极与法官取得沟通,把可以为当事人争取的情况及代理词尽早的提交到法官处。并且取得了被告人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对被告人的无社区危害性的情况说明,进一步向法院表明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可行性。本案的受害人为国外知名的注册商标品牌公司,需要赔偿金额巨大被告人无法承受,故我们无法通过赔偿来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但我们依然通过积极向法院申请退赃来取得法官对被告人认罪态度的认可。辩护律师开庭前对被告人进行必要的庭审辅导,告知当事人庭审的流程,消除当事人的紧张心理让庭审顺利进行。被告人通过实事求是的回答和良好的认罪态度也给法官留下好印象。最终在两位律师的努力下,两被告人曾某某和邱某某均取得缓刑的判刑结果。

【裁判要旨】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被告人曾某某和被告人邱某某是否能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某、邱某某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曾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邱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从轻处罚;曾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二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已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采纳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

法院最终判决:一、被告人曾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二、被告人邱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典型意义】刑事案件中,律师越早参与越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告人不要以为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就想当然认为自己万事大吉,而应该尽早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而不要等收到检察院的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才临时临了地聘请律师。律师能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分析案件,用自己丰富的办案阅历来帮当事人减轻对于未知刑罚的恐惧心理,用丰富的办案经验来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在侦查阶段就聘请律师,让律师进行全流程的辩护服务才是刑事被告人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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